近日,“KEEP及圖”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線上開庭進行審理。
訴爭商標
2019年2月22日,北京卡路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路里公司)對北京天聯(lián)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聯(lián)云公司)注冊的第21158246號“KEEP及圖”商標(以下簡稱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引證商標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訴爭商標與卡路里公司的第19971564號“kkeep”商標(以下簡稱引證商標)在體育教育、培訓、組織體育比賽、電子書籍和雜志的在線出版、提供在線電子出版物(非下載)服務上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對訴爭商標予以部分無效宣告。
天聯(lián)云公司不服該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卡路里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原告天聯(lián)云公司主張
訴爭商標由大師圖形和“KEEP”字母組合而成,在整體視覺效果上與“KKEEP”有明顯區(qū)別,且體育教育、培訓、組織體育比賽等服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不屬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未違反《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請求撤銷被訴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答辯稱
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作出程序合法,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三人卡路里公司述稱
其研發(fā)運營的運動健身應用軟件KEEP致力于提供健身教學、跑步、騎行、交友、健康飲食指導及裝備購買等一站式運動解決方案,幫助人們隨時隨地盡享運動,經過廣泛宣傳和推廣, KEEP APP已具有較高知名度。
原告天聯(lián)云公司在多個類別上申請注冊“KEEP”“KEEP UP”商標,同時原告還注冊了“JINGCHI”“鉑科”等商標,具有抄襲他人知名商標的惡意。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在體育教育、培訓、組織體育比賽等服務上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在上述服務上應予無效宣告。該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章來源:知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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